那年我開始跟我媽媽說:「這些人都要抓去槍斃!」
健康幼稚園火燒車意外 12年官司終定讞
記者黃貞茹、簡振書/台北報導 2005-01-01 12:30
健康幼稚園火燒車意外,經過12年的官司纏訟,幼稚園負責人、園長及教務主任等3人,在2004年的最後一天判刑確定。殉職林靖娟老師的年邁雙親,對於這樣的判決雖然不是很滿意,但兩位老人家都覺得累了,也不會再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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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兒靖娟的房間一空就是12年,而這個火燒車官司也纏訟了12年。
民國81年,健康幼稚園教學旅遊,因為遊覽車老舊電源短路,引燃車上瓦斯並引發爆炸。捨己救人的老師林靖娟,包括當時刑事局長侯友宜的獨子侯乃維及其他學生,共23人不幸葬身火窟。
這個官司的刑事責任,號稱從幼稚園打到高中,終於在2004年的最後一天,以業務過失致死罪,將幼稚園負責人判刑。
因為沒有檢查遊覽車逃生門等設施,幼稚園負責人吳文道被判刑1年2個月,園長楊聰慧雖沒有同行,但因事前沒有巡視遊覽車狀況,判刑10個月,租車的教務主任趙國芳則判刑6個月,得易科罰金。
林靖娟的父母聽到這樣的判決結果,並不是很滿意,但是12年的煎熬,他們已經累了。
雖然兩老說得很淡,但是這12年他們是怎麼過的?喪女的辛酸,只有他們自己知道。"
http://news.yam.com/ettoday/society/200501/20050101796379.html